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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关于儿童问题特别会议宣言》(草案第三稿)第一部分

联合国《关于儿童问题特别会议宣言》(草案第三稿)第一部分
(联合国关于儿童问题特别会议筹备委员会  2001.06.11)
 
联合国网站

一. 宣言 

  1. 十一年前,世界各国领导人在世界儿童问题首脑会议上作出共同承诺并提出为所有儿童创造较美好的未来的紧急全球呼吁。 
  2. 如秘书长题为“我们儿童”的报告中所述,从那时以来取得了重大的进展。 拯救了千百万幼小的生命、就学的儿童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多、更多的儿童积极参与作出与他们生活有关的决定、并缔结了一些重要的条约保护儿童。然而,这些成就和所取得进展分布并不均衡,仍然存在着许多障碍,尤其是在发展中国家。 为所有人创造较美好的未来这个目标仍旧没有实现,从总的进展看来还称不上履 行了国家义务和国际承诺。 
  3. 我们参加关于儿童问题联合国大会的特别会议的各国政府决心抓住这一历史时机,为了儿童,并与儿童一起改变这个世界。因此,我们重申对儿童的承诺, 通过国家行动和国际合作完成世界儿童问题首脑会议尚未实现的议程,并且解决其他正在出现的问题,这些问题对实现在最近召开的重要联合国首脑会议和大会上核可的长期目标和目的至关重要,特别是对实现《联合国千年宣言》中的目标和目的至关重要。 
  4. 我们重申,我们有义务促进和保护所有儿童的权利和福利——凡18岁以下的人均为儿童,认识到有史以来得到最普遍接受的人权条约《儿童权利公约》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的人权文书是实现儿童权利的重要标准。
  5. 我们认识到儿童主要由父母和家庭照料,我们支持他们并加强他们给予最佳照料、抚养和保护的能力。 
  6. 我们在此呼吁社会全体成员与我们一起开展一项全球运动,以下原则来建立一个适合于儿童的世界:
  · 首先考虑儿童。在所有关于儿童的行动中,总是将儿童的最高利益作为我们的首要考虑。
  · 与贫穷作斗争。对儿童投资。我们重申我们的誓言:在一代人的时间内—打破贫穷周期,我们在这样的信念下团结一致:消除贫穷的努力必须从儿童和实现他们的权利开始。 
  · 对所有儿童一视同仁。每个女孩和男孩生来都是自由而享有同等尊严和权利的,因此,必须停止对儿童一切形式的歧视。 
  · 照顾每一个儿童。尽可能使儿童生活有一个最好的开端。儿童的生存成长和健康发展以及适当的营养是人类发展的重要基础。我们将齐心协力防治各种传染病、解决营养不良的主要原因、并在安全的环境中抚养儿童,这种环境使儿童身体健康、机敏、有安全感、在社会上有竞争力并善于学习。
  · 让所有儿童受教育。所有女孩和男孩都必须能获得并完成免费义务初级教育,这是高质量基础教育的基石。必须消除小学和中学教育中的性别差异。 
  · 保护儿童不受伤害和剥削。必须保护儿童不受任何暴力、虐待、剥削和歧视行为之害。必须立即采取行动消除最恶劣形式的童工现象。 
  · 保护儿童免受战争影响。必须保护儿童免受武装冲突的祸害。 
  · 防治艾滋病毒/艾滋病。必须保护儿童及其家人免受人体免疫机能丧失病毒/后天免疫机能丧失综合症(艾滋病毒/艾滋病)的侵害。 
  · 倾听儿童的意见和确保他们参与。儿童和青少年具有聪明才智,能够帮助建立一个人人共享的更美好的世界。我们必须尊重他们表达意见以及按照其年龄和成熟程度参加与他们有关的所有事项的权利。 
  · 为儿童保护地球。我们必须保护我们的自然环境,保护其丰富多采的生命形式,保护它的美丽和富饶,这样的环境能够提高今世后代的生活质量。我们将提供一切援助,尽可能减少自然灾害的影响,保护儿童不受这种影响。 
  7. 根据以上原则,我们通过下文第三节中的《行动计划》,我们有信心共同建立一个能够让所有女孩和男孩享受童年的世界。他们的童年将是游戏和学习的时光,受到爱护、尊重和珍视,他们的安全和福祉高于一切,他们将健康、和平、尊严地成长。

  二. 审查进展情况和经验教训 

  8. 世界儿童问题首脑会议的《世界宣言》和《行动计划》是1990年代受到最严格监测和实施的国际文书之—。每年举行国家一级的审查,并向大会提交进度报告。己举行了一项十年中期审查和一项广泛的全球性十年终了审查。十年终了审查包括在北京、柏林、开罗、加德满都和金斯敦举行的高级别区域会议,会议的内容包括:审查进展情况;确保对首脑会议和其他重要会议采取后续行动;促进对儿童权利作出新的承诺;以及指导未来的行动。各方面的行动者参加了上述审查工作,包括儿童自己、青年组织、学术机构、宗教团体、民间社会组织、议会、媒体、联合国机构、捐助者以及主要的国家和国际非政府组织,他们补充了政府的努力。
  9. 正如秘书长关于世界儿童问题首脑会议后续行动十年终了审查报告指出, 1990至1999年是对世界儿童作出重大承诺、但成就平平的十年。积极的一面是, 首脑会议和《儿童权利公约》的生效促进了给予儿童政治上的优先地位。批准, 加入或签署《公约》的国家数目达到了192个的记录。大约155个国家制订了实施首脑会议目标的全国行动方案。作出了区域承诺。国际法律规定和机制加强了对儿童的保护。由于努力实现首脑会议的目标,取得了有利于儿童的切实可见的成果:今年死亡的儿童将比十年前减少了300万;小儿麻痹症几乎绝迹;通过在盐中加碘,每年9 000万新生儿受到保护,免遭严重的学习能力丧失问题。 
  10.但是,还需要做很多工作。首脑会议上在国家一级和国际一级承诺的资源没有全部兑现。我们仍然面对严重的挑战:每年1 000多万儿童死亡,虽然大部分是可以避免的死亡;仍然有1亿儿童失学,其中60%是女孩;1.5亿儿童营养不良;艾滋病毒/艾滋病迅速蔓延,成为灾难。贫穷、排斥和歧视继续存在,社会服务投资不足。几百万儿童的童年继续因以下种种因素而多灾多难:危险和剥削性劳动,贩运儿童和妇女、武装冲突的影响;以及其他形式的虐待,剥削和暴力。 
  11.过去十年的经验证实,所有发展工作都必须将儿童的需要和权利放在优先地位。已经有许多重要的经验教训:变革是可能的——儿童权利是一个有效的着力点;政策必须既针对影响或排斥儿童群体的直接因素,也针对保护不足和侵犯权利的更广泛和深刻的原因;需要采取纵向方法,进行有目标的干预,以取得迅速的成果,同时应注意可持续性和参与进程;这种努力应建立在儿童自身的复原力和力量的基础上。应特别支持注重早期儿童问题和支助特别是处于高风险状况的家庭的方案,因为这类方案对儿童的成长、发展和保护具有长期的利益。

  三. 行动计划 

  A.建立一个适合儿童生长的世界 

  12.在一个适合儿童生长的世界,所有儿童迈出生命中最好的第一步,得到高质量的基础教育包括从免费享有义务初级教育。进入青少年,他们能在一个安全、扶持的环境中获得充足的机会发展个人的能力。我们将促进儿童的身体、社会、情感、智力和精神的发展将其作为国家和全球的优先事项。
  13.家庭是社会的基本单位,它对儿童的保护、养育和发展负有首要责任。社会所有机构都应尊重儿童的权利和福利,向父母、家庭、法定监护人和其他保育人员提供适当的帮助,使儿童能够在安全和稳定的环境中、在快乐、关爱和理解的气氛中成长发展。
  14.我们还注意到,相当多的儿童得不到家长的呵护,他们中包括孤独、流落街头的儿童、国内流离失所和难民儿童、遭受贩卖、性剥削和经济剥削之害的儿童以及被监禁儿童。应采取特别措施支助这些儿童以及支助照料这些儿童的机构、设施和服务单位,并建立和加强儿童保护自己的能力。 
  15.我们决心促进家庭、父母、法律监护人、保育人员和儿童本身能够全面获得信息和服务,以促进儿童的生存、发展、保护和参与。
  16.贫穷是满足儿童需要和实施儿童权利的最大障碍。必须在多条战线上解决这一问题,从提供基本社会服务到创造就业机会,从提供微额信贷到投资基础设施,从减免债务到公平贸易。贫穷对儿童的打击最大,因为贫穷打击的是儿童发展潜力的根本——他们成长中的身心。因此消除儿童贫穷和减少差异必须是发展努力的一个关键目标。最近重要的联合国会议,特别是千年首脑会议商定的目标和战略为制定国家减贫战略以实施儿童权利和促进儿童福祉提供了一个有益的国际框架。 
  17.全球化和技术不断迅速的进步为社会和经济发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会。同时,这也带来了严重的挑战,包括金融危机、不安全、贫穷、排斥、环境威胁,以及社会内部和社会之间不平等。我们的任务是使全球化有益于包括儿童在内的所有人。我们决心建立一种开放、公正、基于法制、可预见和无歧视的多边贸易和金融制度。对教育和培训的投资尤其有助于完成这一任务,使儿童能够获益于信息和通讯技术突破,确保全球化包括更多的人,在各国国内和各国之间更广泛地分享全球化的利益。 
  18.歧视造成一种冤冤相报的社会和经济排斥循环,破坏儿童充分发展的能力。我们将尽一切努力消除对儿童的歧视,无论其根源是儿童或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种族、肤色、性别、语言、宗教、政治或其他意见、还是国家、民族或社会渊源,财产多寡、残疾、出身或其他状况。 
  19.我们将采取所有必要的措施,确保残疾儿童和有特殊需要的儿童能够全面和平等地享受所有人权和基本自由,包括享受保健、教育和娱乐服务;确保他们的尊严;促进他们自力更生;并帮助他们积极参与社区。 
  20.在许多国家土著儿童、种族、宗教和民族少数人的儿童以及流离失所家庭的儿童由于受到歧视而处境特别不利。我们应采取适当措施向这些儿童提供特别支助和确保他们获得各种服务。 
  21.如果妇女能够充分享有所有人权和基本自由,并有权全面和平等地参与社会的所有领域,并且受到保护,免遭暴力、虐待和歧视,这将推动关于儿童、特别是关于女孩的各项目标。我们决心特别注意女孩的需要,以促进和保护她们不受胁迫以及不受有害做法和性剥削之害的权利。我们将促进两性全面平等以及平等地获得诸如教育、营养、保健(包括性保健和生殖保健)等服务,并把性别观点纳入所有发展政策和方案。 
  22.我们还认识到,必须处理男性作为男孩、青少年和父亲在社会中的作用不断变化这一问题。我们将进一步促进父母双方在教育和抚养儿童方面共同承担责任,尽一切努力为父亲进入孩子的生活提供机会。还必须进一步认识到在传统的两性作用业已改变的现代世界上男孩成长中面临的各种挑战。
  23.极其重要的是,国家为儿童制定的目标包括减少所有各种差距,特别是歧视产生的差距、以及女孩与男孩、农村儿童与城市儿童、富裕儿童与贫穷儿童、有残疾儿童和无残疾儿童之间的差距。
  24. 为确保儿童的健康和福利,需要解决全球变暖、臭氧层消耗、空气污染、有害废物、受化学制品和杀虫剂影响、公共卫生设施不足、个人卫生条件差、饮用水和粮食不安全和住房不足等许多环境问题并扭转这些趋势。 
  25.充足的住房促进家庭融合、有助于社会公平并加强归宿感、安全感和人类团结感,这些对儿童都非常重要。因此,我们高度优先地解决住房短缺问题和满足其他基础设施的需要,特别是为边际化的城郊和边远农村地区的儿童解决住房问题。
  26.我们将采取措施以可持续的方式管理自然资源和保护及养护环境并帮助打破贫穷与环境退化的恶性循环。我们将努力改变生产和消费不可持续的格局和帮助鼓励所有儿童和成人为他们自己的健康和福利爱护自然环境。 
  27.《儿童权利公约》及其任择议定书和其他有关国际条约和公约是建立一个适合儿童成长的世界的重要标准。应定期审查对《儿童权利公约》的保留意见,以便尽快撤销这些意见。我们鼓励各国尽快签署、加入和充分执行这些文书。
  28.《儿童权利公约》和其他有关人权文书所载的儿童最高利益、不歧视、参与和生存及发展等原则为我们的各项行动提供了最佳规范框架。因此,我们承诺通过以下措施执行本行动计划: 
  (a)制定有效的国家立法、政策和行动计划并分配资源来促进和保护儿童的权利和福利; 
  (b)建立或加强独立的儿童问题调查官等国内机构和其他机构或过程,以促进和保护儿童的福利和促使我们承担履行对儿童的义务的责任; 
  (c)在国家一级发展监测和评价制度,以评价我们增进儿童福利的行动的影响; 
  (d)增强人们对儿童权利和福利的广泛了解。 

  伙伴关系和参与 

  29. 为了执行行动计划,我们将加强与以下能作出独特贡献的行为者的伙伴关系并鼓励它们用各种途径参与推动我们的共同事业,即增进儿童福利和实现儿童权利。 
  · 必须使儿童和青少年能够按照其不断发展的能力行使言论自由的权利、建立自尊心和获得解决冲突、决策和交流等知识及技能,以便迎接青少年和成人的各种挑战。必须尊重和促进儿童和青少年的言论权利,在影响他们的各种事务中必须考虑到他们的意见。必须培养儿童和青年的能量和创造性,以便他们能积极参与建设他们将来继承的环境、社会和世界。处境不利和边际化的青少年尤其需要特别的关注和支持,以使他们能获得基本服务、建立自尊心和准备承担自己生活的责任。我们将努力编写和实施有关方案,确保儿童和青少年有针对性地参与决策过程,包括家庭和学校以及地方和国家的决策过程。 
  · 家庭和看护者对儿童的福利发挥着重大作用和承担重大责任,必须加以支持,以便父母、监护人和看护者有能力履行其义务。我们的所有政策和方案都应促进父母、法定监护人、看护者和整个社会在这方面的共同责任。 
  · 地方政府和当局通过加强各级的伙伴关系能够确保儿童处于发展议程的中心。依靠支持儿童工作的社区、没有贫民窟的城市、市长和地方领导人等进行的主动行动,就能大为改善儿童的生活。 
  · 促请议员或立法机关成员确保进行本行动计划执行时所需的立法改革和进一步提高认识的活动、分配更多的财政资源和监测资源的有效利用。 
  · 支持非政府组织和社区组织的工作并酌情建立有关机制,以便利民间社会成员参与儿童工作。民间社会行为者可以发挥特殊作用,促进和支持积极的行动和创造有利于儿童福利的环境。 
  · 私营部门和工商企业可以作出特殊贡献,从采用和坚持体现社会责任感的做法,到提供资源,其中包括以革新方式提供微额信贷等有益儿童的财务计划和社区改进计划的资金。 
  · 宗教、精神、文化和土著的领袖影响面极大,他们可以作为儿童事务的第一线行为者发挥重大作用,帮助把本行动计划的目标变成其社区的优 先活动并动员及激励人们采取有利儿童的行动。 
  · 新闻媒介及其组织应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教育儿童、向儿童提供信息、散发儿童及其权利状况的资料和提高人们这方面的认识。 
  · 区域和国际组织,特别是联合国所有机构,以及布雷顿森林机构和其他多边机构可以发挥关键作用,进行充分合作以加快儿童问题的进展。 
  · 直接从事儿童工作的人员具有很大的责任。必须提高他们的地位、精神面貌和专业精神。

  B. 目标,战略和行动 

  30. 自从世界儿童问题首脑会议以来,许多关于儿童的目标和指标已经得到重要的联合国会议和首脑会议,以及其审查会议核可。我们坚定地重申我们一定要达成这些目标和指标的承诺,一定要把父母们没有得到的机会给予今世和后代的儿童。为再进一步建立巩固的基础,以达到2015年国际发展各项指标和千年首脑会议的各项目标,我们决心在本十年(2000-2010)内,就以下各优先行动领域, 达到未竟的目标、目的,达到与此相应的一系列中期指标和基准。

  1. 提倡健康的生活方式 

  31. 由于贫穷和得不到基本社会服务,每年有1 000多万五岁以下儿童,其中将近一半是在未满足月期间即死于可预防的疾病和营养不良;每年有50多万妇女死于妊娠和分娩引起的并发症,健康受损和造成残疾的更多;十亿多人无法取得安全饮用水;1.5亿五岁以下儿童营养不良;20多亿人无法获得适当的卫生设备。 
  32.我们决心打破这种代代相传的营养不良与健康不良的循环,使所有儿童都能够安全而健康地起步;向所有社区提供有效、平等和持续的初级保健制度;确保取得所需的信息和转诊服务;提供足够的用水和卫生服务;并推动儿童和青少年健康的生活方式。因此,我们决心在2000到2010年期间作到:
  (a)将婴儿死亡率和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减少至少三分之一,力争在2015 年达到减少三分之二的目标; 
  (b)将产妇死亡率减少至少三分之一;力争在2015年达到减少四分之三的目标; 
  (c)使五岁以下营养不良儿童所占百分率减少至少三分之一,尤其特别注意两岁以下儿童; 
  (d)使无法享用卫生设施和获得负担得起的安全饮水的用户按比率减少至少三分之一; 
  (e)制订和执行国家幼儿发展政策和方案,确保促进儿童身体、社会、情绪、智力和精神的发展。
  33.为实现这些目标和指标,我们将执行下列的战略和行动: 
  · 按照国际人口和发展会议和妇女问题第四次世界会议的协议,并经会议的五年审查会议重申,确保将降低产妇和新生儿发病率和死亡率定为保健部门的优先事项,并确保所有妇女和少女都能够获得负担得起的优质生殖保健服务,包括生育间隔、产前护理、以及基本产科护理和新生儿护理等服务。
  · 在适当遵守父母的权利、责任和职责的情况下,并以配合青少年能力日渐增进的方式,推动和保护青少年的性与生育健康教育、资讯和服务的权利,以便提倡两性平等和负责任的性行为,避免不想要的或年龄过早的怀孕、避免性传染疾病和艾滋病毒/艾滋病。 
  · 保护、宣传和支助在婴儿初生大约六个月期间全母乳喂养、并继续以母乳和适当的补充食品喂养到一岁多。向有艾滋病毒/艾滋病的母亲提供关于婴儿喂养的咨询意见,使她们能作出自由、知情的选择; 
  · 确保为全国90%,各地区或同等行政单位80%以上的一岁以下的儿童进行例行免疫接种;至迟2005年减少麻疹死亡率一半;至迟2005年消除产妇和新生儿破伤风症;并使所有国家的儿童都能够得益于新疫苗和改进的疫苗及其它预防性保健干预措施。 
  · 至迟于2005年核证在全球根除小儿麻痹症。 
  · 消灭麦地那龙线虫病。 
  · 通过向父母、家人、法定监护人和培护人提供支助,特别是在妊娠、出生、婴儿和年幼期间加强幼儿期的发展,以确保儿童的身体、社会与认知方面的发展。 
  · 针对构成儿童死亡率和发病率主要原因的疾病和营养不良现象,加强采取经证实的具有成本效益的行动,包括减少急性呼吸道感染的死亡率三分之一;减少五岁以下儿童腹泻症的死亡率一半;减少肺结核死亡率和流行率一半;减少肠道寄生虫病和包括艾滋病毒/艾滋病等性病的病例。 
  · 减少与疟疾有关的各种致病率一半,并确保60%有疟疾风险的人,特别是儿童与妇女能在睡眠时有经杀虫处理的蚊帐。 
  · 通过提供家庭粮食安全、获得基本保健服务的机会和适当的照顾办法改善妇幼营养,并减少出生体重不足的现有比率至少三分之一。 
  · 加强保健和教育制度并扩大社会保障制度,以在家庭、社区、学校和初级保健设施中增加提供有效的综合性保健、营养和儿童保育服务。 
  · 通过制订和执行适当的预防措施的方式,减少儿童的意外受伤或避免危险的工作环境。 
  · 确保残疾儿童和有特殊需要的儿童获得适当的医疗和照顾;并推动酌情为这类儿童的家人、法定监护人和培护人提供家庭内照顾和适当的支助制度。 
  · 对青少年提供适当、方便、容易获得的卫生教育、资料和服务,包括生殖保健和心理保健服务。 
  · 提倡儿童与青少年健康的生活方式,并支持特别是保护他们不吸烟、酗酒和吸毒的各种预防政策与方案。 
  · 做到至迟2005年可持续地消除缺碘症,至迟2010年消除维生素A缺乏症,至迟2010年减少贫血症(包括缺铁)三分之一;并以食品添加营养剂和补充营养办法加速减少其他微营养缺乏的病症。 
  · 在设法确保人人都能享用安全饮水和适当的环境卫生设施时,更加注意建立家庭和社区管理现有系统的能力,并通过保健和卫生教育促进行为的改变。 

  2. 提供优质教育 

  34.受教育是一项人权,对于减少贫穷和童工以及促进民主、和平、容忍和发展至关重要。然而一亿多小学年龄的儿童,其中多数为女孩,没有上学。另有千百万儿童在过于拥挤、不健康和设备很差的教室中上课,他们的教师薪资很底,也没有受过适当的训练。所有儿童中有三分之一没有受完获得基本读写能力所需的最低限度的五年学校教育。 
  35.如在达喀尔举行的世界教育论坛所商定的,我们将作为高度优先事项确保至迟于2015年使所有儿童都能免费接受优质的初级义务教育,其中特别着重女童、最贫穷的儿童、少数民族儿童和语言上的少数群体的儿童、童工和有特别需要的儿童。我们还将以逐步提供中学教育为目标。作为实现这些目标的一个步骤,我们决心达到以下指标: 
  (a)扩大和改进全面的幼儿保育和教育,特别是为最脆弱和处境最不利的儿童; 
  (b)至迟到2005年消除小学和中学教育中的两性差距;
  (c)至迟到2010年将小学年龄儿童辍学人数减少50%,将小学净入学率提高到90%以上; 
  (d)改进基础教育所有方面的质量,以便使儿童和年轻人在数字、识字和基本生活技能方面取得人们确认的和可衡量的学习成果。 
  36. 为实现上述目标和指标,我们将执行下列战略和行动: 
  · 制订和执行特别战略,确保所有儿童和青少年都易于就学,所有家庭都负担得起基本教育。 
  · 提倡创新方案,鼓励学校和社区更积极地寻找被排除在学校之外和没有机会学习的儿童,特别是女孩和童工,帮助他们入学、上课、顺利就读。 应制订特别措施,防止辍学,例如确保离开学校的年龄同最低就业年龄之间没有空隙。 
  · 确保各种残疾儿童都能进入所有基本教育方案而且所有这些方案都能适应他们的特殊学习需要。 
  · 确保少数民族儿童和语言上的少数群体的儿童和土著儿童能在与其他儿童相同的基础上,以适合他们的传统的方式接受教育,以期发展对他们的文化特性、语言和价值的尊重并加以保存。 
  · 制订和执行特别战略,改进教育的质量,满足所有人的学习需要。 
  · 同儿童一道创造一种有利于儿童学习的环境,这种环境要能使学生感到安全、保护他们不受虐待、暴力和歧视,使他们身体健康并鼓励他们学习。确保教育方案和材料充分反映出对人权与和平、容忍和两性平等的价值的促进和保护,并为此尽量利用为世界儿童建设非暴力与和平文化国际十年(2001—2010年)所提供的一切机会。 
  · 向青少年提供教育和培训机会,帮助他们掌握可持续的谋生能力。 
  · 将性别教育方案纳入学校内外的教育系统,那些方案将在家庭和社区的支助下,促进负责任的性行为和成为负责任的父母,方案将包括早孕和提早成为父亲,和防止性传染病等问题。执行能使怀孕少女和未成年母亲继续并完成学业的方案。 
  · 促使人们继续拟定方案,通过大众宣传运动和散播有关不当适用药品的有害影响的资料,查明和防止,特别是在学校内出现贩运和使用药品的情况,并采取行动铲除根本原因。 
  · 推行创新方案,奖励有学龄儿童的低收入家庭提高女孩和男孩的入学和上课率,并确保他们的上学不会因他们不得不工作而受到妨碍。 
  · 制订和执行各种方案,专门着眼于消除两性在入学方面的差别和教育制度、课程和教材内以性别为基础的偏见和陈规定型,不论它们是由任何歧视性习俗、社会观点还是法律和经济环境所造成的。
  · 提高教师的地位、士气、培训和专业精神,确保他们得到适当的薪酬, 为他们的发展提供机会和奖励。 
  · 在学校、社区和全国各级上建立适应各种需要的、参与式的、负责任的教育管理制度。 
  · 满足受危机--包括武装冲突、自然灾害和社会和经济动荡--影响的儿童的学习需要,并以有助于防止暴力和冲突的方式推动教育方案。 
  · 在学校和社区内提供无障碍的娱乐和体育机会和设施。 
  · 以负担得起的费用,利用日新月异的信息和通讯技术来支助基础教育, 包括开放式和远距离教学,并减少教育机会和质量方面的不平等现象。 
  · 制订战略,减轻艾滋病毒/艾滋病对教育制度和学校、学生和学习造成的影响。
  
  3. 保护儿童不受虐待、剥削和暴力 

  37.社会和经济压力削弱了父母、家庭、照顾者和社区在确保儿童在安全、稳定和良好环境中成长方面所发挥的关键作用。1990年代,武装冲突造成两百多万儿童死亡,并使三倍以上的儿童终身伤残或严重受伤;在1990年代末,大约2 000 万儿童在境内流离失所或被逐出本国,沦为难民。1亿多儿童遭受到最恶劣形式的童工剥削。千百万儿童成为贩卖和性剥削的受害者。 
  38.儿童有权免于一切虐待、被忽视、剥削和暴力。社会必须确保不接受对儿童的任何形式暴力。因此,我们决心: 
  (a)保护儿童免遭任何形式的虐待、被忽视、剥削和暴力; 
  (b)保护儿童免受武装冲突和被迫流离失所的影响,并保证遵守国际人道主义法和国际人权法;
  (c)保护儿童免受一切形式的性剥削和贩卖儿童现象; 
  (d)立即消除国际劳工组织第182号公约所界定的最恶劣形式的童工。 
  39.为实现上述目标,我们将执行下列战略和行动:
  一般保护 
  · 建立制度,确保儿童在出生时或出生后不久接受登记,并且实现其取得姓名和国籍的权利。 
  · 鼓励所有国家制订并实施法律,改进各种政策和方案的执行,以保护儿童不受任何形式的暴力、虐待和剥削,不论是在家中、学校、其他机构还是在社区中。 
  · 采取特别措施,以消除因为种族、肤色、性别、语文、宗教、政治意见或其他意见、民族、族裔或社会来源、财产、是否残障、出生或其他身份上的理由而歧视儿童。 
  · 终止对儿童实施犯罪而不受惩罚的一切现象,并为此而将犯罪者绳之以法并公布对这些罪行的惩治办法。 
  · 提高人们进一步意识到不保护儿童免遭暴力、虐待和剥削的非法而且有害的后果。 
  · 促进建立预防、支助和慈爱的服务以及符合充分保障儿童的权利的复原式司法原则的单独的青少年司法系统,并使用专门培训的工作人员,以促使儿童重新融入社会。 
  · 保护儿童免遭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 
  · 停止侵害儿童和妇女权利的传统做法,例如强迫早婚和残害女性生殖器官等有害的做法。 
  · 建立机制,向没有主要照顾者的儿童提供特别的保护和协助。 
  · 通过并执行各项政策,以期能预防出现并保护生活在不利社会处境的儿童和处于危境中的儿童,包括土著民族儿童、孤儿、被遗弃的儿童和在街上工作和(或)居住的儿童并且使他们康复而且重返社会,以及能确保他们可获得教育、保健和社会服务。 
  · 保护儿童免于剥削性、有违其最高利益的领养做法。 
  · 处理父母亲之一从事跨国境绑架未成年子女的案件。 
  · 取缔利用儿童和青少年人从事非法制造和贩运麻醉药品和精神调理物质。 
  · 确保通过努力改进应急规划和紧急状况准备工作,使受自然灾害影响的儿童能及时、有效地获得人道主义援助,并确保他们获得一切可能的援助和保护,帮助他们尽快恢复正常生活。 
  · 促进综合性方案,以保护儿童免于参与滥用麻醉品物质和免于受到剥削和贩运药物,并且为吸毒上瘾者采行复健和治疗措施。 

  保护儿童免受武装冲突影响 

  · 加强对受武装冲突和外来占领影响的儿童的保护,包括有系统地监测侵犯儿童权利的现象。 
  · 确保把与儿童权利和保护有关的问题充分反映于各和平进程的议程以及其后的和平协定之中,并纳入联合国的各项和平行动。 
  · 消除使用儿童兵的现象,并确保儿童不参与敌对行动,并且为儿童兵的立即复员拟订适当的解除武装、复员和重返社会方案。 
  · 将针对儿童的战争罪行排除于大赦条款和立法之外,并且确保不论何时建立冲突后的真相调查和司法机制,都将会处理严重虐待儿童和儿童严重虐待他人的事件。
  · 向参与维持和平行动的一切文职人员、军事人员和警察人员提供关于儿童权利和保护儿童的适当的培训和教育。 
  · 遏止小武器的非法流动,并消除地雷、未爆弹药及其他危害儿童的战争物资所造成的威胁。 
  · 保护难民儿童、寻求避难的孤身儿童和境内流离失所儿童;并且支助关于自愿遣返和关于在适当情况—F的当地融入与安置的种种方案。 
  · 确保安全和无阻碍地接触受武装冲突影响的儿童,并特别注重教育和家庭团聚。 
  · 评估和监测制裁对儿童的影响,并确保订立以儿童为重点并且制定了明确的实施准则的人道主义豁免条款,以处理制裁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 
                                                本站摘自联合国“关于儿童问题特别会议”筹备委员会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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